为加大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领域良好市场秩序,自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监督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检查督导,现场依法查处了江西省荣翔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安装的4批次不合格消防产品,涉案金额共计11万余元。消防部门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要求更换合格消防产品,并对在建工程存在的先天性火灾隐患进行了督促整改。
今年8月以来,当地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宜春某学校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学校施工现场存在安装使用的直流水枪、室内消火栓、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产品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之规定,经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判定均为不合格消防产品。 其中不合格直流水枪61支、不合格室内消火栓61个、不合格防火门15樘、不合格防火卷帘14樘,此4批次不合格产品共涉案金额11万余元。消防部门依法对违法施工企业下发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经调查,该学校施工企业因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给予了江西省荣翔建设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及时督促整改有关火灾隐患,同时将相关情况依法函告给当地工商、质监部门进行查处。目前,该施工企业已按消防部门要求,积极主动整改火灾隐患,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针对以上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消防部门提醒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请购买和使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并积极举报身边的消防产品违法现象,拨打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热线:96119进行举报,携手打击制假、售假、用假的现象和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