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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评组深入宜春督导城镇消防专业规划和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工作
作者:宜春市消防支队 | 日期:2015/12/9 9:28:41 | 人气:

    按照省公安厅、省建住厅《关于印发<全省城镇消防专业规划和市政消防设施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法案>的通知》要求,1125日,省住建厅副调研员舒建平、总队技术处副处长万升根一行莅临宜春,检查指导城镇消防专业规划和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宜春支队支队长梁智勇,副 支队长聂艳琴、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陈建选副调研员、黄维凤科长,市城管局副局长蔡安民及防火处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考评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核查台帐、实地检查等方式,抽查了宜春市、万载县、温汤镇的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和批准实施情况及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情况。 


    汇报会上,梁智勇支队长代表政府报告了宜春市城镇消防专业规划和市政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并对宜春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听取汇报后,省考评验收组对宜春市城镇消防专业规划和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舒建平副调研员指出,宜春市城镇消防专业规划和市政消防设施建设有“四大成效”可圈可点:一是政府重视,措施得力。宜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规划和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市长蒋斌、副市长黄德刚、凌卫等领导均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对两项工作予以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多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就此项工作专门部署与强调,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县级政府签订的消防目标任务书中,对年度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实现了组织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二是部门联动,协作良好。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了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7次召开协调会, 3次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市)此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宜春市人民政府,统筹研究解决。在消防设施建设方面,支队联合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出台了《宜春市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三是经费保障,规划专篇。宜春市、县两级政府共投入300余万元用于本级消防专项规划工作。14个全国重点镇全部编制了总体规划,并设有消防专篇,100个建制镇有96个建制镇编制了消防专篇。四是同步建设,不走过场。各级政府在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各地新增市政消防栓数量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推动了市政消火栓建设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实施。2015年新增市政消火栓294个,修护500余个,有效解决了消防供水不足的问题。全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建立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相互通报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先后三次组织联合督查组,深入基层督查消防专项规划和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统筹研究解决。对未履行消防规划和市政消防设施专项建设职责的,由政府督查室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最后,省考评组希望,宜春各地消防部门、规划建设局和城市管理局要继续争取政府的支持,得到政府的重视,各部门之间也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消防专业规划和市政消防设施建设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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