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宜公消验[2016]第0049号
关于宜春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宜春万达广场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宜春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支队对你单位申报的宜春万达广场建设工程(该工程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南侧,由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消防性能化设计,长沙科锐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复核性能化设计评估报告。总建筑面积130000m2,建筑高度31.2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9751 m2,地下1-2层为汽车库和设备用房,地上1-3层为商业用房,4-5层为电影院和电影院办公。按规范要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窗玻璃防护冷却喷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该消防性能化设计经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专家评审,并于2015年9月26日印发了《宜春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工程消防性能化防火设计专家评审会议指导意见》。)进行了消防验收,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验收综合评定规则》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宜公消审[2015]第0070号、宜公消审[2016]第0076号),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验收意见如下:
一、综合评定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二、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检查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的现状负责;
三、该工程属于公众集聚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向我支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四、你单位投入使用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标识化管理、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订灭火疏散预案并每半年演练一次,确保安全;
五、该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内部装修工程),应依法向我支队申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