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欢迎您的到来!现在是: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阅读
江西宜春支队创新“五个三”举措不断优化消防行政审批工作
作者:宜春市消防支队 | 日期:2016/12/5 9:37:36 | 人气:

近年来,江西省宜春支队严格按照消防法、消防建设技术标准相关要求,遵循“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宗旨,以“五个三”的创新举措不断简化消防行政审批程序,落实便民利民举措,确保消防行政审批工作规范运行,树立了“廉洁、为民、高效”的良好形象。
        一、树立审批“三转”理念。支队倾力打造“亲民消防”的总体目标,树立“审验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百姓转、消防围绕社会转”的执法理念,努力做到“全天候、全方位、零距离”的立体化服务模式。支队党委研究制定一系列办件登记、催办、汇报、建档、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窗口受理、转办、督办等机制确保窗口规范化运行,按照“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实现“一门受理、一次说明、一站服务”,使社会群众能在行政窗口实现便携办理各项手续。
        二、出台审批“三快”政策。围绕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目标,实行“受理快、审批快、办结快”三大政策,本着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清理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支队下发了《便民利民十项措施》与《“七个绝不”公开承诺》,将行政审批效率与监督干部日常量化考评挂钩,提升主办工作人员工作主动性。在三年来办理的354个设计审核(含备案抽查)项目,256个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备案)项目中,所审批项目全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比法定审批时限缩减25%。
        三、提供审批“三步”服务。一是事前指导,通过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对设计等环节加强对项目的事前指导,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滋生。二是事中跟踪,加强事中监管,推行消防预验收,为验收项目预先把脉,及时指导建设单位查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工作人员全程跟踪服务,定期联系建设单位了解问题整改情况,细心解答、耐心指导疑难问题整改,以满足群众要求高质量、快速度通过消防验收的需求。三是事后公开,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支队第一时间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宜春消防信息网、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在拓宽便民服务范围的基础上,通过回访、走访、向辖区社会单位汇报工作等形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将群众评议情况录入消防监督干部个人执法档案,与其绩效考评、评优评先和晋职等挂钩。
        四、推出审批“三项”举措。支队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对国家、省级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落实三项举措。一是特事特办,对靖安县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到了提前介入,现场办公,提供了优质、快捷、便民的消防服务。二是急事快办,在对建设工期要求短,且需迅速投入使用的宜春市万达广场项目中,支队指派业务骨干轮班作业,为验收项目预先把脉,强化施工期间指导,在项目完工申报3个工作日内便办结了行政审批工作。三是难事专办,在对历史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改建工程中,支队提请市政府组成行业部门帮扶小组对其进行上服服务,指导现场整改隐患,确保20天内将隐患整改完毕后依法办结审批手续。
        五、实现审批“三好”效能。一是工作态度好,将各项行政审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推行“六个一”办事态度,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相敬,一颗诚心办事,一个明确答复,一声再见相送。二是公开机制好,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通过消防微博、消防微信公众平台、96119专线电话、政府网站、服务窗口便民手册、电子屏幕公示公告消防行政许可的事项,对相关行政审批结果,在互联网及时公布,方便公众查询,确保审批程序简化、高效运行。三是部队形象好。结合行政审批改革的现实状况,探索首查不罚制度,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换位式”执法、“人性化”执法。对有轻微违法且尚未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实行首查不罚,提醒立即改正行为并充分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力争使消防验收工作树立执法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上一篇:宜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万秀奇出席2016年宜春市“119”消防日启动仪式
下一篇:40.5万亿元 制造业加速提质增效
网站首页 | 收藏本站 | 培训资格验证 | 官方微信 | 联系我们 | 商业举报

Copyright © 2014 - 中商商业创新发展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报国寺1号; 电话:010-88811788
京ICP备2024053426号 技术支持:学信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