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4日15时,丰城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位于桥东镇更新村委会民房屋发生火灾,有两具煤气罐在屋内,情况十分危急接到报警后,中队立即出动一辆水罐消防车7名指战员前往处置。
中队达到现场后,首先由指挥员带领攻坚组三名成员进行火情侦察,经侦查后发现,火灾处于猛烈燃烧状态,并且有向右侧房屋蔓延的趋势。针对这个情况,指挥员立即下令水罐车利用分水器单干线出一支水枪,水枪对正面的火势进行扑灭,控制火势;同时积极寻找水源,确保灭火药剂的不间断。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奋力扑救,火势得到了成功的控制,确定无复燃可能后,中队官兵收整器材归队。
此次火灾的成功扑救,不仅全体官兵不怕苦、不怕累,充分的体现了我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挽救了居民的财产损失,同时得到了在场群众的广泛赞誉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