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16时18分,袁州区大队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调度称:位于官园公寓36号3单元101房子着火,接到报警后,明月路中队立即出动2辆消防车14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指挥员立即派火情侦查小组深入内部进行火情侦查,并及时反馈侦查结果,经侦查了解到,着火位置位于二楼客厅靠近阳台位置,着火物质为木床、衣柜等日用家具,过火面积约有20平方米,火势处于猛烈状态,并有向楼上居民家蔓延的趋势。而此时,楼下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如不及时对火势进行控制,一旦蔓延失控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鉴于此情况,指挥员立即将消防官兵分为三组,第一小组负责疏散周围群众,对现场实施警戒,给救援营造良好环境;第二小组立即架设水枪阵地,对火势进行控制;第三小组保持后方供水不间断。约20分钟后,大火被成功扑灭。
随后,指导员带领消防官兵深入内部对现场进行清理,在确认现场火势无复燃可能后,中队官兵收整器材安全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