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4日07时57分,大队接到报警称上高县芦洲乡田溪村汽车发生火灾,有爆炸危险,情况十分危急,请求消防部门立即前往救援。大队立即出动一辆消防车14名官兵火速赶赴事故现场。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通过现场情况,中队指挥员迅速下达命令:一出动迅速出一支泡沫枪从旁对火势进行扑救。在参战官兵迅速行动,配合默契,紧张有序救援下。经过20多分钟奋战,火灾被成功扑灭。随后,指挥员组织官兵清理现场,在确认火灾无复燃可能后,中队官兵收整器材安全归队。
据当事人叙述:火灾的发生是因为在汽车行驶过程中,电路短路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