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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屏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作者:宜春市消防支队 | 日期:2016/10/25 16:28:35 | 人气:

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宜公消验[2016]0051

 

关于江西洪屏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江西洪屏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支队对你单位申报的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程(该工程位于靖安县宝峰镇,其中包括厂区地上、地下厂房和地上设备房,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的自主化立轴单级可逆混流式机组。按规范要求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和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20111127日由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组织召开该消防设计方案专家审查会议,并印发了《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消防设计专家审查会议纪要》。)进行了消防验收,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验收综合评定规则》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宜公消审 [2016]0028号),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验收意见如下:

一、综合评定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二、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检查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的现状负责;

三、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四、你单位投入使用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标识化管理、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订灭火疏散预案并每半年演练一次,确保安全;

五、该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内部装修工程),应依法向我支队申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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