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宜公消验[2016]第0058号
关于江西樟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和综合楼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江西樟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支队对你单位申报的生产厂房和综合楼建设工程(该工程位于樟树市盐化基地蓝恒达厂区内,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735m2,建筑高度11.4米,地上1-3层均为办公用房,属多层公共建筑;甲类仓库建筑面积728m2,建筑高度6米,地上1层,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丙类仓库建筑面积1193m2,建筑高度6米,地上1层,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叶酸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165m2,建筑高度11.75米,地上3层,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甲醇钠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089m2,建筑高度15.15米,地上3层,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三氨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632m2,建筑高度8.65米,地上2层,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对氨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655m2,建筑高度8.65米,地上2层,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三氯丙酮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85m2,建筑高度23.5米,地上2层局部6层,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加氢制氢车间建筑面积872m2,建筑高度8.65米,地上2层,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公用工程车间建筑面积752m2,建筑高度8.65米,地上2层,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辅助用房建筑面积392m2,建筑高度4米,地上1层,火灾危险性为丙类。按规范要求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有毒可燃气体报警检测仪、防雷防静电装置、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进行了消防验收,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验收综合评定规则》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宜公消审[2016]第0075号),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验收意见如下:
一、综合评定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二、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检查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的现状负责;
三、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四、你单位投入使用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标识化管理、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订灭火疏散预案并每半年演练一次,确保安全;
五、该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内部装修工程),应依法向我支队申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