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宜公消审[2016]第0071号
关于同意江西济民可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春市恒大绿洲
C27-32#、B18-20#、B23-25#、B28-29#、B32#楼和6班
幼儿园及商业剧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江西济民可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支队对你单位申报的宜春市恒大绿洲C27-32#、B18-20#、B23-25#、B28-29#、B32#楼和6班幼儿园及商业剧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华优建筑设计院华赣人防分院设计)进行了审核。该工程位于宜春市秀江西路210号,总建筑面积191703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48475㎡,使用功能为汽车库和设备用房,C27-28#楼建筑高度60.1米,地上1层为入户大堂、商业架空层和物管用房, 2-19层为住宅,属一类高层住宅建筑;C29-32#楼楼建筑高度62.5米,地上1层为入户大堂、商业架空层、物管用房和住宅, 2-20层为住宅,属一类高层住宅建筑;B18-20#、B23-25#、B28-29#、B32#楼建筑高度24.2米,地上1层为入户大堂和住宅, 2-7层为住宅,属多层住宅建筑;幼儿园建筑高度11.3米,地上1-3层为幼儿用房,属多层公共建筑;恒大商业剧场高度26.2米,地上1-2层为商业用房,3-4层为电影剧场,属二类高层公共建筑。按规范要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等设计规范,经审核认为该工程消防设计符合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同意该工程消防设计。但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请按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资料进行施工。
二、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应选用具备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的合格产品,消防产品进场安装前,应告知我支队消防监督人员进行抽样检测。
三、经此次审核同意的消防设计如需变更应重新向我支队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商业剧场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应当报送我支队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四、按照《江西省消防条例》第33条规定,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当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
五、该工程竣工后,应向我支队申报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如不服本意见,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春市公安局或宜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