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欢迎您的到来!现在是: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网上办事大厅 > 公告公示 > 正文阅读
春晖豪庭1-6#商住楼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作者:宜春市消防支队 | 日期:2016/10/26 10:56:12 | 人气:

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宜公宜公消验[2016]0046

 

关于宜春市袁州区二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春晖豪庭商住楼建设工程

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意见

 

宜春市袁州区二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支队对你单位申报的春晖豪庭商住楼建设工程进行了消防验收,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验收综合评定规则》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宜公消审 [2014]0032号),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 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 大于1.2米的风管下方未设置喷头;

三、 水泵房未设置应急照明灯,水力警铃损坏;

四、 配电房,储油间未设置甲级防火门;

五、 配电间未设置气溶胶灭火系统;

六、 电缆井、管道井未采用不燃材料封堵;

七、 楼梯间、地下室未装应急照明灯,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八、未按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

九、 防火门损坏严重;

十、 未设置标识化,微型消防站设置不符合要求。

以上问题,你单位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申报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如不服本意见,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春市公安局或宜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六年九月七日

上一篇:高安市昌兴实业有限公司维也纳铂金酒店消防验收意见
下一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网站首页 | 收藏本站 | 培训资格验证 | 官方微信 | 联系我们 | 商业举报

Copyright © 2014 - 中商商业创新发展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报国寺1号; 电话:010-88811788
京ICP备2024053426号 技术支持:学信科技